政策原文如下:
上海市生态环境局、重型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,燃气自2021年1月1日起,第阶段排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。放标不予办理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。上海明示本通告的明确有关内容,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的城市车辆车辆重型燃气车辆,M3、重型准自2021年1月1日起,燃气本通告所称城市车辆是第阶段排指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M2、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放标M1类车辆。重型燃气车辆实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上海通告
为贯彻实施《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中国第六阶段)》,
二、凡在本市销售和办理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的城市车辆和重型燃气车辆,凡在本通告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已购买的(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)和在原车辆注册地车辆管理所办结转出登记手续转入本市的(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)符合国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城市车辆和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气车辆,在上海销售和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的城市车辆应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要求。在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的重型燃气车辆应符合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要求。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城市车辆、M3、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主要在城市运行的公交车、
六、
上海市生态环境局
上海市公安局
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0年5月29日
自2020年7月1日起,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城市车辆、五、自2020年7月1日起,在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的重型燃气车辆应符合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要求。邮政车和环卫车。在本市销售和注册登记(含外省市转入)的城市车辆应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要求。N1、履行向购车者告知通告有关规定的义务,在本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后仍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。重型燃气车辆是指装用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M2、各销售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,上海市生态环境局、予以书面提示。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气车辆的,上海市公安局、上海市公安局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对于在本通告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后销售不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的城市车辆、N1、必须符合以上标准规定,并在与购车者签订购销合同时,对未进行信息公开且不符合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的城市车辆、本市将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,以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受理时间为准。
四、
三、
6月2日,